日間督勤
1.派駐區域督導負責現場人員查核管理。
2.每週兩次以上至現場督導。
3.建立督導記錄簿,詳記查勤資料備查。
4.理級幹部每週一次督導。
夜間督勤
1.派駐區域督導負責現場人員查核管理。
2.理級幹部每週一次督導。
3.每週三次以上至現場督導。
4.管制中心不定時以電話查勤。
業主洽談
區域督導主動實施與業主洽談,並將洽談告回報公司處理。業主建議及改善事項由公司派員提報執行概況。
意見處理
各現場均備有客戶反應意見表,隨時可填意見交由督導人員帶回公司檢討改進。
回覆意見專案提報業主,以健全溝通之管道。
本公司理級主管不定期主動召開協調會。
目的:(1)現況檢討。
(2)階段性運作規劃。
(3)增進良好互動關係。
3.主動派員參加業主會議提報工作重點及規劃事項。